交行認定第二套房只看“個人” 多家銀行仍觀望
2007-10-18 15:05:00 來源:物流天下 編輯:56885 關注度:摘要:... ...
交行貸款人如還清此前房貸,再貸款仍可視為“第一套房”
又有一家大型銀行對“第二套房”作出自己的定義。日前,交通銀行副行長葉迪奇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,對于第二套房的認定,交行將以“個人”為單位,也就是說夫妻二人如果其中一人通過銀行貸款買房,另外一方通過貸款買房時仍可視作第一套住房。而對于曾經利用貸款買房的借款人,如果還清了此前的房貸,再次通過銀行貸款買房時仍可以視作第一套住房。
此前已有工行、光大、建行等銀行透露了關于“第二套房新政”的細則,但認定的標準各有不同。有的銀行將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以“戶”為單位,只要夫妻一方貸款買過房,另一方再申請房貸,就算是第二套房。有的則規定是以個人為單位認定。有的銀行規定只要借款人還清了以前的房貸,再次購買就享受“第一套”的待遇;有的銀行認為只要辦過房貸,不論還清與否,再次辦理就都按“第二套”以上處理。
由于各銀行對政策把控的尺度有松有緊,市場普遍希望監管層能出臺更具體的細則,好讓所有銀行按同一松緊尺度執行。據報道,央行、銀監會上周曾齊集五大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部門負責人,就“第二套房貸”問題召開聯席會議。監管部門定下三點基調底線,具體由商業銀行自己把握。三點基調分別是:一、公積金貸款不列入認定是否為第二套住房的參考項;二、已結清借款的購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貸款者;三、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貸未結清的,再貸款購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。在三點基調之外,各家銀行的細則自己把握,但應該“只會緊不會松”。
目前記者并沒有從正式渠道證實監管層定下了這三點基調。而目前銀行已經出臺的細則也與這樣的基調不盡相符。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北京分行的負責人告訴記者,他們也對此十分關注,如果真有這樣的指導意見,他們肯定會對現在的細則進行調整。這家銀行原來規定公積金貸款買的房,也納入“第二套房”的計算范圍。
記者從采訪中感受到,各家銀行在介紹細則制定出臺的情況時,比政策剛宣布那幾天要謹慎得多。多家銀行表示,目前還沒有接到總行的正式文件通知。“由于政策執行存在一定的自主空間,大家既怕自己的細則太緊,在市場競爭中吃虧,又怕定得太松,引起監管層的注意。所以,都想先觀望一下別人的做法和監管層的態度。”一位業內人士這樣告訴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