筆者日前從北京市治超辦獲悉,自2003年12月1日華北五省(區、市)開展聯合治超以來,北京市基本實現了對進出北京的超限超載車輛的全面防控。北京市受檢車輛中,超限超載車輛比例連續兩年控制在全國標準5%以內,目前已降至1%以下。
在交通部、公安部等有關部委和全國治超辦的領導下,北京市進一步夯實治超工作齊抓共管的長效管理機制,強化了市、區兩級治超機構和城區郊區流動與固定治超站。截至今年11月,北京市已累計投入治超經費2.5億元,出動各類執法人員197.28萬人次,檢查車輛693.59萬輛次,卸載車輛28.61萬輛次,共卸貨物167.76萬噸,占全國總卸載量的10%。
據了解,北京市完善了治超管理制度,將責任制延伸到基層的每個單位、站點、崗位、執法人員,落實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制度,并將治超工作納入年終考核。同時進一步加強了與周邊省(區、市),特別是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內蒙古,在治超執法與長效管理方面的溝通與交流,做到及時通報情況,協調聯動,從源頭遏制了超限超載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