郵資漲價之后,公眾質疑為什么沒有召開聽證會。日前,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,郵資調整前不召開價格聽證會的主要原因是“信函、明信片量的70%為企事業單位使用”,“郵政資費調整對群眾利益影響較小”。
聽證辦法”規定,“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、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”應當實行聽證。我還從來沒有聽說過企事業單位就不屬于“群眾”,難道企事業單位不是由無數個普通“群眾”組成的?所謂“影響有限”,也是經不起推敲的。對城市人群而言,人均增加幾角錢的開支或許可以忽略不計,但對邊遠地區尚未解決溫飽的農民而言,“影響”或許就不能說“有限”。其實,不用再找托辭,壓根兒就沒打算開聽證會罷了。
我們也承認“信件使用量逐年下降”的形勢,但是按照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,業務量下降,一般都會降低價格提高服務吸引客戶,哪有反其道而行之連續漲價的呢?這樣一來,不是業務量越來越低嗎?
事實上,聽證會并沒有任何法律效力,聽證會的結果也只是為最終決策提供參考。但是,人們為什么盼望能看到郵價調整聽證會的召開?這就涉及公眾的第一個疑問:郵政真的困難嗎?如果困難,原因是什么?真是因為價格太低了嗎?一個例子是,郵局的EMS價格要比民營快遞公司高,送達時間卻比民營公司要晚,那么民營快遞公司能盈利,郵局怎么就會虧損?
按照一般程序,聽證會將要求擬漲價部門拿出翔實材料回答公眾的疑問,可惜,不開聽證會,郵政即便是被“冤枉”的,一個很好的“申冤”機會也被錯過了。
現代社會,政府的任何行為,都應有說服公眾的理由。這次郵政漲價是否開聽證會,本來是有違相關規定的,卻又拿出牽強的理由來“解釋”,在我看來,這種“越描越黑”的結果還不如不解釋。